新冠疫情国外情况还在持续,医用和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出口、规定要求大家已渐渐熟悉。对于防疫出口物资中的(非医用)日常酒精消毒液,酒精免洗洗手液出口,海关编码中对应的监管条件是无,
可以直接申报吗?
答案是:根据MSDS,报关前需要做商检,申请电子底账。
既然海关监管是无,实际需要报检的原因和理由在哪里?
(一)商品特征及「深圳福田 保税区」归类:
酒精消毒液、酒精免洗洗手液是以乙醇为主要成分的消毒液。70%-75%浓度的酒精能顺利地进入到细菌体内,有效地将细菌体内的蛋白质凝固,从而杀死细菌。适用于一般物体表面消毒,手和皮肤的消毒。
根据税则第六章类注二, 零售包装的酒精消毒液归入3808.9400
2207.1000
,非零售包装的浓度80%以下的酒精归入22089090.01
。含酒精浓度80%以下非医用、零售消毒液/免洗洗手液主要归在如下:(二)危化管理目录要求:
1.
含酒精消毒液、免洗洗手液出口货物根据酒精含量可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第2828项,按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其特点为: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
2.
浓度高于24%的乙醇溶液闪点均≤60℃且具「深圳福田 保税区」有持续燃烧性,故均属于危险化学品。
(三)既然很可能属危险化学品,申报时需要注意以下:
1.
2.
3.
a
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b
c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深圳福田 保税区」;
d
e
出口申报温馨提示:
具体申报时,除一般申报要素外,还需要特别关注以下环节和要求:
1.
出口危险化学品须向产地海关申请检验;
2.
3.
4.
同时属于危险货物,其包装材料生产商应向其属地海关申请检验合格的《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危险货物生产企业持相关材料向属地海关申请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检验合格后取得《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即危包证。
5.
(四)近期含酒精消毒液、免洗洗手液通关处罚案例示警:
近日海关公示了一批含酒精消毒液、免洗洗手液等出口未报检的案例,公示网址为深圳海关http://gkml.customs.gov.cn/Default.aspx?alias=gkml.customs.gov.cn/shenzhen。希望大家在通关中,除了注意商品编码的监管要求,还要注意产品成分、特性等,避免报关时有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