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关总署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寄递进出境货物物品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意见》指出,该新规主要目的为规范海关对进出境寄递物品的监管,并表示将禁止采取拆分形式申报快件。
此外,该《意见》还规「深圳出口退运返修流程」定「深圳出口退运返修流程」,快递企业将不得从事为其他企业揽收「深圳出口退运返修流程」、承运的进出境快件代理报关,这或将对跨境物流服务商产生一定的影响。
而对于个人物品委托办理海关手续的情况,《意见》指出寄递进出境个人物品的收寄件人可以委托寄递企业或者委托其「深圳出口退运返修流程」他自然人向海关申报并且办理相关手续。
相关人士称,这次《意见》出台,很大程度上「深圳出口退运返修流程」是为了规范寄递式跨境电商包裹。《意见》中也强调,寄递进出境货物、以寄递方式进出境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货物、物品均适用于该新法规,而该《意见》中没有规定的,均按照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境货物以及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货物、物品「深圳出口退运返修流程」的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