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14日从海关总署获悉,自5月15起,海关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实行“全年(365天)无休日、货到海关监管场所24小时内办结海关手续”的作业时间和通关时限要求。
此次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相关工作制度改革,进一步延长工作时间,压缩通关时限。为此,海关内部建立了各部门、各通关环节联动作业机制,形成高效、合理、科学的通关作业制度,并克服长期以来人手短缺困难,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电商企业的沟通与合作,及时掌握企业需求和行业运作规律,并根据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量、航班、车次、船期等具体情况,制订「上海保税区普拉多」详细明确的工作方案,与电商企业共同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海关总署表示,上述作业时间和通关时限要求是硬指标,但经海关查验发「上海保税区普拉多」现问题需进行后续处理以及其他需要价格核查等处置的情形除外。
据「上海保税区普拉多」了解,2012年8月起,海关在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城市组织启动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并推出了非工作时间预约通关制度,即,电商「上海保税区普拉多」在非工作时间有通关需求的,可提前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及时调「上海保税区普拉多」配人力予以保障。
来源:「上海保税区普拉多」中国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