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专线出口退税相关业务问题解析
1.出口视同内销怎么计算销项税额?
答:根据国税发[2006]102号文件规定:
(1)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保税区中航技公司」税税率
(2)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
公式: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2.我们有一笔出口业务主管局说需要视同内销征税,出口需要视同内销征税都有哪些情况?
答:根据国税发[2006]102号文件规定,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
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国家明确规定出口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
(二)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
(三)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
(四)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保税区中航技公司」证明》的货物;
(五)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3.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计算时是按17%计算么?
答: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视同内销计算时应采用法定增值税税率,应该为17%或13%。
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视同内销的,应该采用征收率计算,应
该为4%「保税区中航技公司」或6%。
4.我们企「保税区中航技公司」业代理其他企业出口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么?
答:根据[2006]102号文件规定:出口企业代理其他企业出口后,除另有规定者外,须在自货物报关出
口之日起60天内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代理出口协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
口货物证明》,并及时转给委托出口企业。如因资料不齐等特殊原因,代理出口企业无法在60天内申请开
具代理出口证明的,代理出口企业应在60天内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经地市及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延期
相关文章:
《 往后时间,我们最应该关注的5件事! 》
《 无人物流车的横空降临,到底是好是坏? 》
《 深圳敏捷物流详谈:代办商检怎么操作 ? 》
《 散货航运业的发展需注意事项 》
《 中港物流--活的物体如何零担托运? 》
《 中港物流运输名词解释之快件报关是什么? 》
《 大陆到香港物流该如何防止退运? 》
《 中港物流运输,外包物流职能让市场反映速度更加敏捷 》
《 深圳到香港物流--提单丢失了该如何补救? 》
《 中港物流进出口--特殊物品检疫 》
《 深圳到香港物流--危险品报关应注意什么? 》
《 有关铁路货物运输有哪些规定?--深圳敏捷物流 》